被禁的原因
最近,平衡车滑板车在北京上海禁止上路的新闻议论纷纷。8月29日,北京正式执行以下规定:
使用电动滑板车或电动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将被罚款 10元。民警在作出处罚后,还将责令违法人立即改正,不得继续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事实上,相关部门禁止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字:不安全。
普通消费者也认为不安全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
39.8%的受访者尝试过把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作为代步工具,
62.1%的受访者认为把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用作代步工具不安全,
56.4%的受访者建议加强对新兴代步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
消费者认为有哪些不安全?
调查数据显示:
稳定性差(53.1%)
缺少防护设施(52.5%)
受大量不可控因素的影响(49.9%),
行驶时速过高(41.9%),
刹车距离过大不安全(41.6%),
部分产品缺少说明书或说明书内容不全(26.3%),
蓄电池容量明示与实测差距较大(22.4%),
电池组存在过热、爆炸的隐患(22.0%)
没有符合规定的生产标准(15.3%)。
但行业厂商并不这样认为
唯轮网联系到主打电动滑板车的浙江乐步电动车有限公司(九悦)。相关发言人表示,电动滑板车有专门的刹车系统,其安全性并不比自行车低,因为电动滑板车本身重量很轻,对他人的安全威胁是非常小的。在韩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早就把电动滑板车归类为自行车,并取得路权。滑板车在代步的实用性和便携性上,是优于很多其他代步工具的。
乐步电动车发言人说:“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循序推进,可以先定一个速度标准(因为这个安全威胁最大),譬如限制在20-25公里最高时速,这样刹车距离4米以内大部分厂家是做得到的(汽车百公里刹车距离是100米,所以说刹车距离跟速度关联是很大的),同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商议行业标准。我们作为行业的一份子,非常乐意进行相关标准的推进,以使行业健康发展。”
还有从业者说,今年的平衡车、滑板车市场容量是去年的2倍,这个举措对行业洗牌也是好事。“但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娱乐工具,比如它对于代驾司机等人群是重要的生产工具。”
(图片来源:九悦Joyor)
专家研究发现:并不比自行车或行人更危险
- 弱势道路使用者
“电动平衡车跟自行车、行人都是一样的,在人车事故碰撞中没有保护,从交通安全角度来讲,属于弱势道路使用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教授许骏说道。
电动平衡车是否安全,要与同类弱势道路使用者比较,具体主要看3个阶段:事故碰撞前;碰撞中;碰撞后。
- 碰撞前:刹车距离长,不安全
碰撞前的安全是指:开电平衡车跟汽车发生碰撞的概率会不会比较大。“这很难定量化研究,但是可以类比”。
“比如汽车开得越快,发生事故确实越多、风险越高。以此类比电动平衡车,显然骑车人速度越高,发生碰撞的概率就会越高,风险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速度高了肯定是不安全的。一般自行车的时速是10公里到15公里每小时,电动平衡车是15到20公里每小时,有的甚至到25公里每小时”,许骏说。
日前,北京市消协发布的电动滑板车比较试验结果:在测试的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刹车距离最长达9.9米。
许骏解释道,以4米和10米这两个值来换算的话,轮胎和路面的摩擦系数大概是0.16到0.39,正常车辆轮胎和路面的摩擦系数是0.75。摩擦系数是轮胎和路面作用,以及制动器的综合效果,也就是说制动器效果越好,减速度越大,摩擦系数值越高。
由此,电动滑板车相比于正常汽车的摩擦系数明显较小,那碰撞前就不安全,因为刹车距离长。
- 碰撞中比自行车行人好,碰撞后差不多
爱尔兰都柏林圣三一学院的在读博士生尚诗曾在硕士研究生阶段进行过电动平衡车在交通事故中的安全性能研究。尚诗表示,电动平衡车具体操作时加速的时候往前推,刹车的时候往后拉,但是操作者一慌乱容易控制错误,此外,操作时候的不可控因素也很多,操作者一般也没有防护设备保护,这些都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但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只要限制最高时速,提高制动性能,使用电动平衡车并不会增加伤害的风险。”许骏说。
“在交通安全领域,学术上主要研究碰撞中和碰撞后的安全。所谓碰撞中就是弱势道路使用者跟车接触后,跟车体发生的碰撞;碰撞后是指碰撞发生后,人的某个部位跟地面发生接触。
据我们的研究来看,它在碰撞中的安全性能甚至在有些时候要比骑自行车或者行人要好。而碰撞后产生的后果跟自行车、行人是差不多的。
抛开碰撞前的安全性能来讲,我们认为电平衡车,包括电动滑板车并不比自行车或者行人更危险”。
不安全因素都可以预防
笔者认为,平衡车、滑板车等产品上路不安全主要可以分为3个范畴:
1.硬件
从上面分析得出,消费者认为不安全的因素主要集中在三个地方:防护措施、时速、刹车距离,这些都是属于硬件范畴,最重要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很简单解决,比如骑行者可以佩戴防护用具,生产商限定最高时速,提高刹车效果等。
2.使用
笔者是平衡车、智能代步产品的资深从业者,同时也是这类产品的重度使用者,几乎1~5公里内的短途代步都会使用独轮车。常用作代步用的平衡车(独轮车)、电动滑板车,在笔者身边很多对产品不了解的朋友都说这类产品不安全,难控制、容易摔倒、产品质量问题等等。其实,经过几年的发展,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对产品熟悉的用户都知道,只要合理使用,它跟一般自行车一样,只要不飙车、不装逼,正常来说都不会出骑行事故的。
3.教育
笔者认为,目前大部分生产这类产品的企业对市场的科普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笔者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人都对这种产品只停留在很表面的认知层面,对这类产品怎么选购、怎么使用、怎么维护、怎么做好安全措施等等都一概不知。甚至在汽车、摩托车在使用达到一定期限后需要进行强制报废,而目前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倒没有这种说法。
禁令背后深层原因探讨
- 法律法规的滞后和标准的缺失
笔者了解发现,法规、标准往往都是滞后于市场的,国家对电动自行车也有国家标准,但是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出现了好多年也依然没有国家标准,并且国家也没有正式把这类产品纳入到一个明确的类别。
根据《机动车分类国家标准》: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显然,如果按照上述的标准来看,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是属于机动车范畴。要不它就是一个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外的第三类代步工具。但目前国家没有对这类产品有明确的归类。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在马路上行驶速度过慢,在人行道上行驶又过快,所以既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能算是非机动车,”北京的一位一线交警透露。显然这是标准的缺失。
- 路权教育的滞后
举个例子,有人说,在中国过马路,不用看红绿灯,凑齐一堆人一起过就行。行人闯红灯,这也是我们在各大城市常见的事情。
- 城市规划的滞后
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的道路规划中,还没有对这种产品有过具体的规划,甚至有的地方连自行车的道路都没有,自行车只能和行人抢道。
规范电动车有实质案例
在国内一片“限电”声中,同样是广东省地级城市的湛江却显得很“另类”。
近两年来,湛江电动车数量以几何倍数增长,每日行驶在市区的电动车接近50万辆,但交通秩序却持续好转,交通事故呈现整体下降趋势,2016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同比减少22%,整个城市交通有序通畅,电动车成为城市交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这一现象与各地整治电动车的初衷似乎产生了矛盾——原来电动车真的可以和现代城市和谐共处!
汽车道“瘦身”,赋予电动车路权!
和很多城市一样,湛江之前的非机动车道已经被挤压到几乎没有,即使个别路段有也十分狭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挤到一块,争抢车道行为时有发生,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
湛江市政度在充分调研后重新规划市区主干道路权分配,对主要交通路段进行改造,将超过40%的路权分给公交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保证大量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畅顺无比!
电动车乱窜,错的不在骑行人,错在没有规范引导!
很多城市都在说骑电动车的人老是乱窜,存在安全隐患。而在湛江市政府看来,大部分人如果能够做好规范引导,完全可以纠正其错误的骑行行为!
如何规范这类产品?
下面是民意调查数据:
56.4%的受访者建议加强对新兴代步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
56.0%的受访者建议完善相关的交通法规,
51.8%的受访者建议尽快明确此类工具的属性、用途,
46.2%的受访者建议制定相应强制性标准,从生产、销售环节就开始加强监管,
39.0%的受访者建议加重对电动滑板车等随意上路的惩罚,
28.3%的受访者建议销售商承担责任,向消费者明确说明产品的使用范围。
很多城市都在说骑电动车的人老是乱窜,存在安全隐患。而在湛江市政府看来,大部分人如果能够做好规范引导,完全可以纠正其错误的骑行行为!
(图片来源:九悦Joyor)
结语
显然,在解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强调环保意识的大环境下,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以电能源驱动的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发展,是符合需求,也是符合趋势的,大部分人并不支持扼杀这类新兴的代步工具,而是希望能在交通法规、科普宣传、质量标准上做规范。还有人说,对这种新型产品强制禁止的做法,和禁止电动车上路一样,是懒政的行为,是相关部门无作为的行为。
对于新的产品、革命性的东西,整个社会需要以一种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面对,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创新。如果法规落后于现实,应该反过来去修订法规,而不是把行业扼杀在摇篮之中。
以上部分信息来源:电动车商情、中国青年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