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经检验,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该局开展了电动平衡车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本次被抽查30家生产企业(3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3家(3批次),中型企业14家(14批次)、小型企业13家(13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0%、46.7%和43.3%。
抽检发现17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大型企业2家,不合格发现率为66.7%;中型企业8家,不合格发现率为57.1%;小型企业7家,不合格发现率为53.8%。不合格项目涉及“装配和质量要求”“非金属材料”“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局部浸水测试”等6个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该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