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于去年12月7日就增值税更新规则达成协议,根据新规定,成员国将能够对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的供应、租赁和维修适用降低的增值税税率。
欧盟委员会在 2018 年初有发布了增值税税率改革提案。根据该提案,传统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可以从增值税减免或零增值税中受益,但电动自行车则不能。它们与以燃料、石油和天然气为动力的运输工具一起被归类为强制适用至少 15% 的标准增值税率的商品。
该提案促使 ECF 和 CONEBI 发起联合运动,主张将电动自行车与传统自行车一样对待,以便成员国可以减免增值税,以提高人们对电动自行车对社会、环境和整个自行车经济的好处的认识。
比利时在19年就呼吁将自行车和电动车销售的增值税(VAT)从 21% 降至 6%,但由于当时的欧盟增值税指令,比利时不能自行降低税率。
西班牙众议院道路安全和可持续交通委员会也在18年就批准了将自行车增值税从 21% 降至 10%的非法律提案。
在之前虽然各欧盟国家无法降低增值税,但也通过其他途径为电动自行车的购买者提供了补贴,例如卢森堡为购买这两种类型提供所得税减免,瑞典和法国过去都有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保费计划。
一旦欧洲议会对该提案发表不具约束力的意见,理事会将正式通过该协议,成员国则可以实施增值税减免。
欧洲自行车手联合会 (ECF)、欧洲自行车工业联合会 (CONEBI) 和欧洲自行车工业协会 (CIE) 对该协议表示欢迎,称其有可能通过使电动自行车和传统自行车更加普及,进一步推动欧洲自行车热潮。让欧洲每个人都能负担起自行车的费用。
CONEBI 的总经理 Manuel Marsilio 说:“自2018年我们与ECF开始推动这项重要的提议以来,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但我们终于看到了切实的成果。这一立法决定,在增值税税率改革中为欧洲政府提供了一个特殊的机会,以非常实际的方式进一步支持自行车的推广。我们期待在所有欧盟国家看到具体的增值税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