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8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一封电动平衡车有关安全要求的公开信,要求在美国制造、进口、分销或销售的电动平衡车需要符合目前适用的各项自愿性安全标准,包括所有参照标准及在UL2272《自平衡踏板车电子系统调查概述》中所涵盖的要求。此外,所有电动平衡车中的锂离子电池产品必须符合UN/DOT38.3中规定的测试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被认定存在实质性产品危害),可能会在美国口岸遭到查扣,进入美国市场的不合规产品会被召回。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从2012年开始连续多年承担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电池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包括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监局、广州市质监局等部门委托的流通及生产领域监督抽查。在UL2272、2272相关标准出台以后,广东质检院率先组织专人翻译,形成了国内首份标准中文文稿,同时连续两次举办了广东省平衡车认证技术研讨会,给广大平衡车电池及平衡车整车企业提供了标准的技术指导,目前已完全具备UL2271、2272检验能力。
同时广东质检院为广东省动力电池标委会、广东省轻型电动车标委会(筹)秘书处承担单位,全面负责广东省平衡车锂电池、平衡车整车等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经广东质检院与欧洲、北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相关认证机构的前期磋商,广大平衡车整车及平衡车电池企业现可通过广东质检院申请UL2272的检测认证服务。不同机构的具体报价及周期可联系广东质检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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